報表

流當與流當物清冊

滿當日過 5 天仍未贖的當票會列在「該造冊」清單;沒收後的物品依沒收日列成流當物清冊,可列印或匯出。

前往此功能

當舖業法第 21 條:滿當日後 5 天內,客戶仍可取贖或付息順延;過了還沒處理,物品歸當舖所有。第 22 條要求流當時填具流當物清冊。

在側邊欄「報表 > 流當」。和當舖登記簿一樣,只有開了當舖功能、能「查看全店客戶」的人看得到。

該造冊清單

頁面上半部列出滿當日加 5 天都已經過了、擔保品還在店裡的當票:票號、持當人、滿當日、當本,以及還持有中的每一件物品。

這只是清單,系統不會自動流當,也不會通知客戶。要流當時,點物品進入擔保品頁,照擔保品處分的「沒收」步驟操作。沒收後就會從這份清單消失。

滿當日怎麼算,見當票。客戶繳了息,滿當日往後推,自然就不在清單上。

流當物清冊

頁面下半部依沒收日列出區間內流當的物品,預設最近 30 天。

欄位 說明
票號、持當人、證件 這件物品押的那張當票
質當物、件數 和當票上印的一樣
當本、滿當日 當票的質當金額與滿當日
流當日 在系統按下沒收的日期
後續處置、售價 未處分、上架中、寄售中、已售出;售出才有售價

按「列印」用 A4 橫式印出,按「匯出 CSV」下載(需要匯出報表的權限)。